旅顺口区总医院依托旅顺口区人民医院组建,将旅顺口区中医医院、旅顺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卫生院全部纳入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根据总医院的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2.思想品德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不得有纹身;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招聘计划表)。
 
  请附件查看岗位招聘计划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13日
 
  2.报名材料:
 
  (1)报名者请下载附件“应聘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
 
  (3)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执业证明的复印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3.报名方式:邮寄快递
 
  4.邮寄地址:
 
  (1)报考旅顺区医院岗位的应聘者请邮寄至:旅顺总医院人事管理中心大连市旅顺口区白云街13号征兵体检站四楼
 
  (2)报考旅顺口区中医医院的应聘者请邮寄至:旅顺中医院人事科大连市旅顺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顺康街109号11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相关信息、执业证、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面试,在笔试当天,笔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笔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完备用人手续。
 
  七、咨询电话
 
  旅顺总医院人事管理中心:0411—86615105
 
  旅顺口区中医医院人事科:0411-39359869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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