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引进更多人才到淮阳工作。根据《关于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主场活动----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的通知》精神,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周口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淮阳区实际,经研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拟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0名,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024年周口市淮阳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或QS 世界大学排名前 3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学习阶段须为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专升本)。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上年龄均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
 
  8.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详见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海外留学研究生所学专业名称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周口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zww.gov.cn/)发布公告。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18:00。
 
  报考人员登录http://39.101.206.31/category/hyzc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初次报名请先注册,再登录,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上传各项个人报名信息,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报考岗位后,上传本人照片(需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清晰、无变形,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报名前,须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逐一对照,结合报名系统提示,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考,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1日下午18:00。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于次日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资格审查。2024年9月23日18:00以后,不得再提交报名申请或修改报考信息。
 
  3.打印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
 
  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请于2024年9月30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左侧“下载报名信息表”;根据公告下载“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和自行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94-2661002,0394-26648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00-18:00)
 
  5.相关要求
 
  (1)报考岗位需求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拟引进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zww.gov.cn/)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zww.gov.cn/)而影响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zww.gov.cn/)公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一岗位人数较多需设多个平行面试考场的,面试原始分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待进行平衡后再确定最终面试成绩。比例内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另行加试。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周口市淮阳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3.周口市辖区外在职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纸质版的诚信承诺书。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拟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zww.gov.cn/)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阶段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由中共周口市淮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引进名单,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政策规定解除聘用。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zww.gov.cn/)为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严格招才引智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94--2979088。
 
  (三)本次招才引智公告由中共周口市淮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周口市淮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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