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司法局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目标和要求;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行业法制宣传工作。

(三)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区司法鉴定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司法性质涉港澳台法律事物。

(九)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区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司法局局科室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联系电话:87809900

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机要、保密、文印、收发、统计、文书档案资料管理以及信访接待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规划,负责装备的计划、审核、分配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2、政工科

联系电话:87809915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局领导班子和场党组的各项决定。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组织、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劳资工作;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及推荐申报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3、法治宣传科

联系电话:87809910

拟订全区法治宣传规划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承担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法律服务科

联系电话:87809922

具体负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拟订和实施全区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以及全区公证员、律师、司法鉴定员准入法律服务市场和年检注册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参与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及执业资格考试、考核、核发资格证书工作;指导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工作。(3个律师事务所、1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司法鉴定所)

5、基层工作科

联系电话:87809936

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社区矫正管理局 联系电话:87809912

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全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开展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

(二)直属单位

1、洪泽区法律援助中心(行政直属机构)

联系电话:87809921

具体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拟订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负责区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的受理、分工、协调和督办;组织全区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业务培训。

2、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公证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87222205

依法行使国家证明权,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办理公证事项。

3、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148协调指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87809921

管理、指导“1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实施工作;解答法律咨询,组织协调联动机制,普及和宣传有关法律及政策知识

(三)派出机构

1、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高良涧司法所

2、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朱坝司法所

3、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黄集司法所

4、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岔河司法所

5、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东双沟司法所

6、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三河司法所

7、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蒋坝司法所

8、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老子山司法所

9、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西顺河司法所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群团组织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洪泽区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2、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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