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名单将在网站另行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

第一批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早晨7:20

第二批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早晨7:20

集合地点:德州市会展中心南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566号行政中心西侧)

会展中心

位置: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常兴路166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费用

初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做出是否符合体检标准的明确结论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体检费用:男生每人407元,女生每人412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请提前准备好零钱。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前各位考生须填写《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1,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粘贴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并签名。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请另携带一张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待发放体检表后,粘贴于体检表上。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保持“一米线”有序排队。按照分组(现场张贴)列队接受体温检测,向工作人员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及14天行程、疫苗接种情况、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

14天内自省外返鲁的考生,同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如存在以下情况:(一)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二)自测体温超过37.3℃;(三)外地入鲁返鲁途经中高风险区的考生,应提前向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延期体检。

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做好手部消毒等防护措施。

3、工作人员清点人员,核对身份证。发放已注明编号的体检表(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4、到达体检医院,经医院体检工作人员查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及14天行程、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后,关闭手机,交本组工作人员保管。

5、在体检过程中,严禁考生向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本组工作人员除外)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行为,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6、体检前一天忌酒,勿暴饮暴食,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前一晚清淡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7、清晨需空腹(前晚22:00始禁食):禁食、禁水。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9、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10、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招聘单位和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进行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聘用。

六、其他

附件1: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简表

附件2: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联系电话:0534-2687677 2687084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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