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对以下岗位进行招聘,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加入天津大学。

  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基础岗位

  招聘单位:天津大学

  编制类型:合同制

  招聘人数:12

  起始日期:2022-09-09

  截止日期:2022-09-30

  薪资待遇:按照天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详情请见通知专栏中的招聘方案。

  岗位说明:

  负责相关学院(部)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勤工助学、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就业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等。

  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优先面向具有相关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人员;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30周岁为1992年9月1号以后出生,35周岁为1987年9月1号以后出生); 5.应届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是指2022-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生(其中,2020、2021、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者派遣证的毕业生可按照应届生对待); 6.其他条件请见通知专栏中的招聘方案。

  报名方式:

  通过天津大学招聘系统应聘。同时请在附件信息页面上传《附件2:天津大学专职辅导员基础岗位应聘信息登记表》(可在通知专栏中招聘方案后下载)。

  信息备注:

  1.聘用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按事业编制聘用。 2.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注册报名,不接受书面或电子邮件报送的简历材料。 3.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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