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岗位
1.招聘对象:高中骨干教师;
2.招聘岗位:高中语文4名;高中数学4名;高中英语4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3名;高中生物3名;高中历史3名;高中地理3名;高中3名;高中心理健康1名;高中音乐1名;高中信息技术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安排;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爱生敬业,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二)任职资格:
1.4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985本科或双一流研究生学历优先);
2. 相应学科;
3. 需至少3年本学科教学经验;
4. 热爱教育事业,有教育情怀,工作严谨、耐心、细心、有强烈的责任感;
5. 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岗位要求二甲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要求二乙及以上水平;
6. 英语水平:英语岗位要求CET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或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7. 具有全国名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1.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的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完成教学、教研任务;
3. 积极开展各种学科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不断探索、总结、发现、创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学生管理工作;
5. 积极主动和家长沟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参加过组织的;
12.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2.支持天津市海河英才计划,协助落户;
3.子女享受相应的学费优惠政策;
4.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5.享受生日福利、教师节福利、节日福利及津贴;
6.就餐补助;
7.学校免费提供周转宿舍;
8.完善的培训体系和广阔的晋升空间;
9.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发放特殊津贴,博士研究生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薪资待遇。
10.教师职称评定
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流程:简历审核—线上面谈-到校试讲-发放offer;
2.请有意应聘者将PDF版本简历发至招聘邮箱:13132108161@163.com,简历命名格式: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岗位;
3.简历初选后符合条件者,学校将会有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
4.联系人:人事马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