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南疆单列、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云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bkzs.hainanu.edu.cn查询。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录取原则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除外)。在高考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不限;艺术分文理的省份,仅招收艺术(文)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美术、设计类专业:对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2、音乐、舞蹈类专业:对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0。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

音乐表演(各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



第十七条 港澳台侨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其他


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原则上符合我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按照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


学校网址:https://www.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bkzs.hainanu.edu.cn

办公电话:0898-66266469;

传真:0898-66260171;

咨询电话: 0898-66251607(6月15日-7月5日期间使用)


E-mail :zsjyc@ hainan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898-66279093,

举报邮箱:jiwei@haina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70228)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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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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