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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疆外国语学院(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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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方休一醉方休
2026年新疆外国语学院(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共计5个岗位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学校简介

新疆外国语学院(筹)(学校名称以教育部批复为准)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服务国家向西开放战略,立足“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地缘优势,着力培养熟悉周边国家语言和国际事务人才的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新疆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校园规划用地850亩,重点建设哈萨克语(境外)、乌兹别克语、乌尔都语、普什图语、波斯语、阿拉伯语等中亚、南亚、西亚语种,同时建设国际法、国际新闻与传播、国际经济与贸易等20余个核心专业。2027年首批拟设置10个专业。

02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岗位代码为B2001、B2002、B200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代码为B2004、B2005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招聘(2024年至2026年毕业生均可报考,无需提供未就业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外国语学院(筹)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授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0日(含)后出生。

7.符合《岗位表》中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岗位专业名称、代码参照附件2和附件3。

8.现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5。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03

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岗位

招聘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及职通疆来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主页、职通疆来微信公众号,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登录报考系统(https://c.exam-sp.com/xjwgy202605sybzp)进行注册,并根据操作提示,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取线上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管理工作的能力素质以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

2.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开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者,需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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