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特约丨税收连连看】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特约丨税收连连看】

欢迎大家关注由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支持播出的《税收连连看》节目。这里将为您解读税收知识,提供纳税缴费服务。如果您有相关疑问,可以在文章后方进行留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之后将会为您解答疑问。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特约丨税收连连看】

12366工作人员:海霞

提问者

单位办理进行跨省迁移,企业所得税上尚未弥补的亏损迁移后还能继续弥补吗?

海霞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规定:二、优化跨省迁移税费服务流程

(三)明确有关事项。纳税人下列信息在迁入地承继:纳税人基础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办税人员实名采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出口退(免)税备案、已产生的纳税信用评价等信息。

纳税人迁移前预缴税款,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抵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尚未弥补的亏损,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弥补;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抵扣,无需申请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迁移前后业务的办理可参照《跨省(市)迁移相关事项办理指引》(附件4)。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提问者

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海霞解答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提问者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扣减税费时有先后顺序的规定吗?
海霞解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减免条件应按规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提问者

我单位从境外取得发票性质的凭证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海霞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特约丨税收连连看】


宁夏新闻广播记者 宋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特约丨税收连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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