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双罚制”让企业更省心省力

7月2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双罚制”,项目建设单位在聘请环评编制单位时,可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看环评编制单位诚信档案,查询编制主持人是否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信用编号,编制人员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

据介绍,实施“双罚制”后,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的记分周期为一年,按照各类失信行为明确相应的失信记分,无论是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工程师都必须为失信行为承担各自的失信后果。信用管理对象一个记分周期内失信记分直接达到20分限制分数的,列入失信“黑名单”,依法禁止从业;实时累计达到20分限制分数的,列入限期整改名单,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累计达到10分警示分数的,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

此举倒逼环评编制单位认真落实环评编制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觉维护行业秩序,切实提高环评编制工作水平,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符合能力建设指南要求的环评编制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通过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环评中介服务,共同促进我市环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存在问题的5家环评编制单位、5名环评工程师进行了失信扣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加强对失信扣分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环评工程师的日常受理审核和评审把关,对其编制的环评文件加大审查力度。

来源:襄阳政府网

责编:刘澄芮 | 审核:周锴 杜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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