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据《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辅导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方案》,我校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辅导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报名工作,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天津师范大学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博士岗位)人员报名通知

  一、招聘对象

  符合《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辅导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方案》及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http://rsc.tjnu.edu.cn/info/1053/5333.htm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14日16:00

  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应材料发至招聘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2021年专职学生工作辅导员(博士岗位),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1. 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辅导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 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1届博士毕业生尚未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4. 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5.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扫描件。

  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人事处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http://rsc.tjnu.edu.cn/gkzp.htm公布。

  四、考核科目、大纲等相关事宜

  考核采用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岗位胜任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胜任能力和整体素质。

  岗位胜任能力测试和面试的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ttp://rsc.tjnu.edu.cn/gkzp.htm另行通知。

  五、特别提示

  1.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与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与天津师范大学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1年5月1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 关于专业及门类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更新)》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毕业院校根据相关规定自主设置的,请毕业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证明;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修业与研究内容与所需专业核心方向要求相一致,则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招聘过程中涉及到应聘人员入校环节,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等)。

  5. 考核安排如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所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考核安排和相关要求,请持续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人事处)

  联系人:徐老师郭老师

  点击下载>>>

  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辅导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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