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局属学校对教育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范围: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2届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022届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学历证等均须在2022年12月30日前取得,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被聘用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将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2.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 城市 | 招聘地点 | 备注 |
3月27日 | 武汉 | 华中师范大学 | 笔试、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
3月29日 | 西安 | 陕西师范大学 | |
4月1日 | 天津 | 天津师范大学 |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按招聘单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