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幼儿园教师公告教师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北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80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8、2019、2020年毕业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26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6日至2002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9、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任意一类)的人员;

  

(2)符合上述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

  

1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和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幼儿园教师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0年12月21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资源网:http://www.bchedu.cn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 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6日9:00-12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6日9:00-12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改报时间:2021年1月5日 9:00-16: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7日9:00-1月10日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09:00-11: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月19日9:00,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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