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滨海新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2019、2020年毕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离校未就业的人员;2018、2019、2020年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民政事业,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⑹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⑺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滨海新区民政系统在编人员;

  

⑸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⑹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⑻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0年12月2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网(http://mzj.tjbh.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tianjinrs/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9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1月11日9:00至11:00

  

本次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6日,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若因不可控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21年1月26日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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