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

  

专业

  

学历

  

需求人数

  

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博士研究生

  

2

  

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大气科学、气象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海洋气象学

  

博士研究生

  

2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气象类

  

博士研究生

  

1

  

  

二、基本条件及招聘安排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

  

2.组织报名

  

(1)请及时关注天津市气象局官网或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公告,届时请将简历投递至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邮箱(tjsqxjrsc@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单位”。

  

(2) 简历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下午18:00。

  

(3)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生源所在地、婚否等),学习经历(本科、硕士、博士就读学校、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等),工作实习经历,求职意向以及科研经历(包括发表论文情况),社会活动与个人专长等,并附贴标准证件照。

  

天津市气象局将会对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岗位组织直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邮编300074

  

联系电话:022-23333591

  

3.面试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术能力等情况。

  

组织拟接收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不予录用。

  

5.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气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6.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一经聘用,外地生源毕业生可享受每月2000元租房补助,本地生源毕业生可享受每月1000元租房补助;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一经聘用,可享受每月800元租房补助,补助时间为3年。

  

天津市气象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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