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民武装部:存在感不凸显,但为解放军现役单位的正团级机构

县级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划内的国防动员、兵役征集、民兵整组、民兵训练等工作,同时还会代管一些地方上的事业单位,比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国防训练中心等等。县级人民武装部在职能定位上扮演着应急应战的指挥部、县委(区委)的军事部、后备力量的建设部、是县政府(区政府)的兵役部、军民融合发展的协调部的角色。在职员编制上,现役编制只占少数,主要是部长、政委、副部长、军事科长和极少数参谋,其余工作人员则是文职人员。同时,在下属部门设置方面,县级人民武装部主要设有保障科(办公室)、军事科和政工科,每个科室相应的只设一名科长或主任,不再另设副职。

此外,我了解到军改后,县级人民武装部的部长、政委不再都是由陆军军官担任,而是海军、空军、火箭军等军种也有相应的优秀军官交流至省军区系统担任人武部部长或政委,以更好的服务全军、服务国防。

县级人民武装部:存在感不凸显,但为解放军现役单位的正团级机构

在省军区系统中,省一级行政区划都会设立省军区。正常情况下,省军区的级别是正军级,但直辖市被称为警备区,北京则称为卫戍区。而新疆军区和西藏军区则是副战区级。同时,为了更好地协调各级地方的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兵役征集、民兵队伍管理以及军地联系等涉军工作,省军区在地级市/州/盟会设立正师级的军分区,而在县级市/县/旗则设立正团级的人民武装部(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辖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副师级建制)。

需要指出的是,我党一直重视人民群众武装力量的建设,在历次革命战争时期都在县、区设立了人民群众武装的领导机构。虽然县级人民武装部的存在感不强,但它实际上是一个标准的正团级单位,也是解放军现役单位。其中,部长、政委都是正团级上校,另外还会设一名副部长(副团级、中校)。与此相对比,设置在乡镇、街道的人民武装部称为“专职人民武装部”,属于政府部门,而不是军队现役单位。这类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么是公务员,要么是事业编制。

县级人民武装部:存在感不凸显,但为解放军现役单位的正团级机构


目前,经过军改后的县级人民武装部现役编制占比较少,主要是部长、政委、副部长、军事科长和少数参谋。他们穿着军装,佩戴着“国防动员单位”臂章。其他工作人员则是文职人员,穿着军队文职人员制服。在下属部门设置方面,县级人民武装部主要设有保障科(办公室)、军事科和政工科。为了精简机构,并没有设立副职。此外,一些地区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还会管理一些地方事业单位,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国防训练中心等等。

根据工作需要,县(县级市、区)党委书记同时兼任当地人民武装部的第一书记。县(县级市、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或政委中的一名正职领导进入同级县(县级市、区)党委担任党委常委,享受同级党委副职待遇。

县级人民武装部:存在感不凸显,但为解放军现役单位的正团级机构


在职能定位方面,县级人民武装部承担着多项任务,包括应急应战的指挥部、县委(区委)的军事部、后备力量的建设部、县政府(区政府)的兵役部、军民融合发展的协调部。其职责涵盖本行政区划内的国防动员、兵役征集、民兵整编和民兵训练等工作。新疆军区、兵团军事部和西藏军区所属的人民武装部承担特殊任务,除了上述职责外,还负责边防、平叛等战备任务,并设有一定规模的作战部队。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军改后,县级人民武装部的部长、政委不再局限于陆军军官,海军、空军、火箭军等其他军种也有优秀军官转任至省军区系统担任人武部部长或政委,以更好地为全军服务、为国防工作提供支持。

县级人民武装部:存在感不凸显,但为解放军现役单位的正团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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