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保证工作正常开展,我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天津市儿童福利院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五马路18号
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孤儿、弃婴、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医疗保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未就业,以及2020、2019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于2021年10月8日起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mz.tj.gov.cn/)发布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资格审查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于 10月20日9:00至16:00进行网上改报。
六、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提供考试服务。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
2021年11月3日9:00至11月6日16:00,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1年11月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3、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以及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于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6:00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结构化面谈成绩及格线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021年12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
七、体检
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总成绩相同见第九条)。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mz.tj.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内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上述招聘环节中,若有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特别提醒:如果因疫情防控等因素,出现需要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会在发布招聘方案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考生报名的手机号进行短信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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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4日